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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不冒烟的森林火灾”

世纪风
2000-01-31 来源:光明日报 南琳 我有话说

《光明日报》去年12月22日第3版载文披露的事实令人触目惊心:近几年来,森林病虫害肆虐,全国每年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达1.2亿亩,因病虫危害致死树木4亿多株,每年减少林木生长量1700万立方米,经济损失达50多亿元。小小病虫,竟如此狂獗,被视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一点也不为过。

这种严峻局面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在于忽略了植物检疫,不少地方使植物检疫法成为空文。笔者曾为调查森林病虫害走访过鄂西北的一些县、市,印象最深的是:人们的植检观念普遍淡薄,有的县根本就没有设置植检部门,有的虽有但只是挂了个牌子,无专人专班,名存实亡。许多人甚至根本不知道植物检疫也是法。这种忽视植物检疫的结果,等于为病虫的传播开了“绿灯”。

大量事实证明,危险性病虫一旦传入新区,其危害往往是毁灭性的。尽管人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以捕杀,但效果有限,防不胜防。比如杨干象虫,以前只出现在哈尔滨附近,现已成为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防护林的主要害虫,导致大片大片杨林颓败。

随着全国大市场的形成并与世界大市场的日益接轨,大规模、跨区域运输林木及其产品必然给森林病虫的传播和蔓延带来更大的可能性和更多的机会。如果我们仍然忽视植物检疫,其后果将不堪设想,这绝不是杞人忧天、危言耸听。

因此,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宣传和普及植物检疫法,让人们充分认识植物检疫对发展林业的意义和作用,强化人们的植检观念,要建立健全植物检疫机构(尤其是基层植检机构),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从事植检工作,使植物检疫在组织体系上得到保障。植检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掌握疫情动态,对输入本地或由本地输出的林木及其产品要把好检疫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发挥植物检疫法的强大威力,坚决把危险性病虫控制在一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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